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地点在上海市宝山区 ,服务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 日(按照招标人通知顺延)。
规模:公司机动车72辆(其中车队车辆55辆,小车班车17辆)、公司厂内车52辆维修保养。详见“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招标文件的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类似车辆维修服务合同业绩3项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包含车辆维修或相关内容;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日09时起至2020年12月7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