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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2022-09-21 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粉煤灰销售 乌鲁木齐分公司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粉煤灰
销售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已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有效的合作协议。
8.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环保部门审批手续的粉煤灰封闭存储点或处置或综合利用设施,或者提供投标人与其他综合利用单位签订的粉煤灰销售或处置协议,且其他综合利用单位需具有环保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审批手续至少包括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手续。
9.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1项或以上的固废拉运或处置或销售相关有效业绩(固废包括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等),业绩必须真实。提供相关业绩表及合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的为有效业绩。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9-20 11:30到2022-09-28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2-10-14 09:3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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