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2-2023年度齐富地区石灰石框架(第二次)已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富地区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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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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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富发、富热、齐热电厂石灰石框架招标采购 |
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44000吨(富发约22000吨、富热约6000吨、齐热约160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
500 |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项目负责人在标书发售结束后开通下载权限。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缴纳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能源富发、富热、齐热电厂石灰石框架招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6.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2021年或2022年的石灰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包含碳酸钙。
7.投标人为石灰石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石灰石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8.投标人近四年(2018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1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每个影印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9.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1年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报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21 12:00到2022-09-30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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