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相关技改项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3-2025年消防保卫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市昌滨路
2.2.项目规模:2×330MW热电联产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月1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月10日,服务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 2023-2025年消防保卫服务项目 | 2023-2025年消防保卫服务,消防人员13人,保卫人员22人(含供热公司客服5名安保人员)以上合计35人。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5年消防保卫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治安保卫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0-19 16:25到2022-10-26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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