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购C标段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区 2.2.项目规模:10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1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购C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 5.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生产厂家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照无效授权处理。 6.资格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有效。投标人或被代理生产厂家的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各证书清晰扫描件,代理商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不少于5项PHC AB型(或PHC B型)高强预应力管桩供货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如代理生产厂家为两家及以上,各生产厂家均分别不少于5项PHC AB型(或PHC B型)高强预应力管桩供货业绩。提供的合同供货业绩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12-28 17:20到2023-01-06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