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x660MW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建安工程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西北部,北邻渤海,南临莱州湾,东距离龙口市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东约5km处有国道G206及龙青高速通过,南距龙口港约3km,交通条件便利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本期工程建设1台66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水岛,并为第二台机组预留接口及条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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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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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8/18-SG-19601 |
建安工程 |
废水综合楼、水 池及蒸发塔基础等,相关专业所有主、辅设备、设施、材料等的安装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安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两项相同或相近的已完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
8.投标人需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完成标段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7 14:00到2023-03-27 1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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