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财产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名录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2.2.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财产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名录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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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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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7/18-QT-1402 |
2023-2025年财产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名录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财产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名录,最终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技术部分评分因素“投标人最近三年同类电力集团统保项目承保经验”得分高者排名靠前),选取不超过15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12家,则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如有效投标人12-15家,末位淘汰1家,其他投标人中选;如有效投保人15家以上,则选取排名前15家的投标人中选)保险公司组成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财产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名录。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5年财产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名录】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
2.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投标人必须是保险公司总公司;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 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3-04-11 13:30到2023-04-17 09:00。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3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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