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粉煤灰销售承包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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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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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2/19-XS-00201 |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粉煤灰销售承包项目第一次采购 |
预估粉煤灰产量量8万吨,由承销商负责将公司#1、#2机粉煤灰运出厂外销售或综合利用,承销商负责粉煤灰运输、储存、销售所产生的一切环保问题。工期:两个月(5、6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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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粉煤灰销售承包项目第一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粉煤灰等产品的处理或综合开发利用、或销售、或建筑材料销售、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等其中一项资质;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经营、销售或使用粉煤灰的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额、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1 09:00到2023-04-27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01 09: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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