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广东区域2023年度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框架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
2.2.项目规模:1G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ZB-03701 |
华电广东区域2023年度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框架招标 |
华电广东区域2023年度开工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承揽。具体内容如下: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项目管理、部分前期工作、勘察设计、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生产准备等一揽子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具体以项目实际为准。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广东区域2023年度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框架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应具有至少1个3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或者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4 17:00到2023-05-11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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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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