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及主机公用控制系统综合改造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8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6日(具体时间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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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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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9/22-SG-00101 |
1号机组及主机公用控制系统综合改造 |
完成1号机组及主机公用DCS/DEH所有控制站改造,消除DCS老化不稳定、初始化风险,并升级对应的工程师站、操作员站、通讯站,提高核心控制系统可靠性。完成1号汽轮机TSI系统设备改造,所有老化监测设备全部更换,扩展主控框架,优化保护系统配置,消除汽轮机轴系“单点保护”隐患,符合“二十五项”反措要求。经综合改造后的控制系统隐患风险降低、保护功能完善、可靠性提升。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机组及主机公用控制系统综合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国内火电机组控制系统安装或改造或调试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设备供货或安装、改造内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6 19:50到2023-06-1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