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
2.2.项目规模:云南华电红河个旧猴子山 20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猴子山风电场)位于红河州个旧市东南部,场址位于老厂镇和卡房镇之间的山脊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08'58"~103°21'12"、北纬 23°12'50"~23°21'52"之间,高程在2350~2600m 之间,场址南北长约 15km,东西宽约 12km,场址中心距个旧市锡城镇直线距离约 8km,北侧毗邻已投产的云南华电莲花山风电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8-SG-20301 |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工程 |
水保环保植被恢复工程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共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至少1个植被恢复或水保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的施工业绩(或施工合同的施工范围包括植被恢复或水保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他关键页的扫描件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3 11:23到2023-07-28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8-03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