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4号炉输灰系统先导式输送方式改造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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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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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2/17-QT-0903 |
4号炉输灰系统先导式输送方式改造 |
对4号炉输灰系统进行先导式输送方式改造,简化运行方式,提高输送效率,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号炉输灰系统先导式输送方式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方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2个3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先导式输送系统改造项目已完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证明材料(1)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设备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2)证明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14 13:30到2023-07-2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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