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基础能力提升咨询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2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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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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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07/18-QT-1502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基础能力提升咨询项目 |
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开展数据中心专项、网络专项、云平台专项、技术平台、灾备专项、安全规范、支撑体系专项、数据架构专项、三级管控模式专项规划设计,更好的为集团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保障。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基础能力提升咨询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等扫描件。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在央企集团总部或央企二级子公司中承揽至少3项管理类信息咨询项目成功案例,须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20 09:00到2023-07-28 23: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0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