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1、2号锅炉ABC磨煤机磨辊辊套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巴尔泰
2.2 项目规模:2×6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到现场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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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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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锅炉A、B、C磨煤机磨辊辊套升级改造 |
1、2号锅炉ABC三台磨煤机磨辊辊套(共18件)升级改造为金属陶瓷复合耐磨辊套,以适应煤种、煤质的变化对磨煤机、锅炉的影响,满足磨煤机和锅炉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包括磨辊辊套的设计、生产、供货、运输、指导安装等工作,直至设备能够正常稳定运行,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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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号锅炉A、B、C磨煤机磨辊辊套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台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磨煤机进口金属陶瓷复合材料磨辊在国内使用的业绩,并成功投运20000小时以上(净运行时间,不含停备和检修,以投标人提供的用户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8.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19 07:09到2023-10-26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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