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实施的组织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全级次单位。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建设周期10个月(2024年5月完成系统上线,8月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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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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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为加快集团公司“三型三化 551”世界一流财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财务综合管理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符合华电集团财务工作体系的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流财务评价工作落地,同步提升重大涉税事项管理、财会队伍、财务监督、共享运营评价等管理水平,补齐管理短板,进一步强化集团化集约化管控。将管理流程操作实现全电子化,降低人工成本,管理模式规范化、业务协同化、管理效率大幅提升,辅助财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项目质保期1年(须提供不少于1人现场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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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2项及以上国企集团级或同等规模企业集团(两类企业集团需满足资产总额100亿元或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的财务管理类信息化项目成功实施案例,至少包含人才队伍管理、重大涉税事项、财务监督、共享运营评价、一流财务评价、竣工决算备案中2项相关功能需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封面、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投运证明等证明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20 14:10到2023-10-27 23: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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