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电厂污泥尾产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09
核心提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污泥尾产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污泥尾产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1000MW工程项目厂址位于英德市沙口镇。厂址位于清远市北部山区的英德市沙口镇东面1.0km处,南距广州市约142.0km,距清远市约85.0km,西南距英德市约30km,西距北江约2.0km。地处英德、翁源、曲江三地交汇处,东与东华镇、翁源县毗邻,南与望埠镇相连,西与英红镇接壤,北与韶关市曲江区交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清远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除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外)和污泥的装卸运输及处置、运输车辆监管系统及电子封签系统,并按相关要求将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科学的无害化处置。

2.1.3本项目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 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清远电厂。

本项目处置不包含粉煤灰炉渣石膏等,处置内容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年)

预估数量(吨/年)

单项合计(吨)

备注

1

生活、工业污水处理污泥

3

4000

12000

含运输及处置

2

脱硫废水处理污泥

3

1600

4800

含运输及处置

3

生产过程中产生其它固废

(除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外)

3

400

1200

含运输及处置

说明: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量做任何承诺, 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发电量变化而导致污泥尾产物产量的增减。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进行污泥处置的批复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吨/日及以上污泥(一般固废)处置或倒运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15 16:00:00。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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