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照明维护项目已由华电山东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
2.2项目规模:生产区域照明维护项目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自2026年3月15日至2029年3月14日,共3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照明系统维护(CHDTDZ192/17-QT-13701):生产区域照明系统维护,对#1、2、3、4机组生产区域照明、全厂道路照明、生产区域办公楼宇照明及相关低压配电装置进行检修、维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照明系统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照明维护或照明安装施工相关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60万元)。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24 15:00到2026-03-06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