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2026-06-01
核心提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升级项目资金来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升级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升级事项。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升级

标段(包)内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矿,90天之内完成合同协议内所有工作。

2.5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内负责对数据库的维护和增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升级,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制造商投标的,以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的制造商单位为准认定为制造商。

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和授权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自身业绩中制造商需和本次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一致);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18时00分至2026年6月8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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