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更新改造项目电务部分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600MW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6 年 7 月 25 日,工程竣工验收:2026 年 10 月 31 日,室外电务(计算机联锁配套)全部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单体调试施工完成不得晚于2026年10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99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1、2、3、IV、11、X线及呼兰站至本站的走行联络线、1#、2#、3#翻车机等线路的室内外信号设备、通信、电力改造供货、施工等,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铁路专用线施工-电务部分施工(CHDTDZ419/26-SG-002001):黑龙江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更新改造电务部分施工:1、2、3、IV、11、X线及呼兰站至本站的走行联络线、1#、2#、3#翻车机等线路的室内外信号设备、通信、电力改造供货、施工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铁路专用线施工-电务部分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项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已竣工交付的国家铁路或铁路专用线信号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03 09:30到2026-07-10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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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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