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惠安辋川12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升压站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923060°,北纬24.995798°。容量120MW(交流侧)光伏电站,配套建设1套110kV升压站,升压站为陆上升压站。本项目需完成惠安辋川120MW陆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报告编制。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需满足福建公司投资决策评审标准直至取得投决批复文件);
(2)可研阶段地形测量(含升压站,光伏场区1:2000、升压站1:500)、工程地质勘察(含光伏区、升压站部分,光伏区部分不少于60个钻孔、升压站不少于6个钻孔)、浅地层剖面探测、侧扫声呐;
(3)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5)安全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7)水土保持(含升压站)报告;
(8)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9)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10)鸟类影响评估报告(如需);
(1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12)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13)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14)配套升压站核准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
(15)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
上述专题包含办理专题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并按要求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或通过甲方单位审查。
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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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题名称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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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需满足福建公司投资决策评审标准直至取得投决批复文件) |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45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初稿,评审后7日内完成可研报告收口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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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研阶段地形测量(含升压站部分,光伏场区1:2000、升压站1:500)、工程地质勘察(含光伏区、升压站部分,光伏区部分不少于60个钻孔、升压站不少于6个钻孔)、浅地层剖面探测、侧扫声呐。 |
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完成地形测量,6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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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50日内完成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提供报告后5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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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30日内完成社稳分析报告,提供社稳分析报告后20日内完成社稳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5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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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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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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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土保持(含升压站)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5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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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30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5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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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30日内取得无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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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鸟类影响评估报告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鸟类影响评估报告(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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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
项目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后60日内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报批稿,提供评估报告报批稿后9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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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审意见后60日内完成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9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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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预审意见后30日内完成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报批稿修订,提供评估报告报批稿后6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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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配套升压站核准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
提供可研报告及其他所需资料后30日内完成配套升压站核准报告编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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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30日内完成渔光互补养殖分析论证报告编制 |
注:该工程包含本工程开工前关于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如需办理)等办理。各专题(含升压站用地等)按照要求需要取得农村农业局、环保局、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林草、湿地、水利等科局机构批复的,按要求取得批复意见,并完成有关部门机构及甲方审核通过。
2.1.4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独立承担80MW(或8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独立承担80MW(或8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9-14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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