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东采10.3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鸡东县隆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杏花东采10.3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
2.3建设规模:设计装机容量10.36MW;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并达到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杏花东采10.3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并网接入、整体并网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建设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以及光伏智能运维平台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及近三年(2023年-2025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6年至今的,应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公示(或结果公告)网上查询截图及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交接证书);
3.6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或兼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26年6月至2026年10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相关部门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均被否决。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当将本项目的设计分包给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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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