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热电公司2027-2028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服务招标公告

   2026-10-16
核心提示:阜康热电公司2027-2028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服务 项目已批

阜康热电公司2027-2028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服务 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高速公路以北,军钢西侧

2.2 项目规模: 2×135MW 等级 机组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1年(拟定202 7 年 3 月1日至202 8 年 2 月 29 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粉煤灰清运-2027-2028年粉煤灰综合利用:在合同期内对阜康热电公司产生的约10万吨粉煤灰(最终的结算依据以甲方过磅数据为准)进行综合利用,负责粉煤灰的清理、装车、卸车、运输、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要求粉煤灰全部实现综合利用,且需要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所有资料。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2027-2028年粉煤灰综合利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可开展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单位,需提供可开展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以下资料: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第三方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满足以下要求之一的业绩:

1)粉煤灰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2)粉煤灰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3)粉煤灰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购销;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炉渣、石膏综合利用说明材料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到2026-10-23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
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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