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县刘园子煤矿2017年度水泥、砂石料及速凝剂等建筑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刘园子煤矿2017年度水泥、砂石料及速凝剂等材料采购
2、项目概况:刘园子煤矿设计产能90万吨/年,目前生产正常,为满足巷道掘进、维修需要,需采购一批水泥、砂石料及速凝剂等材料。
3、交货地点:甘肃省环县刘园子煤矿仓库
4、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泥 |
PC32.5R |
吨 |
1100 |
2 |
水泥 |
PO42.5R |
吨 |
1500 |
3 |
水泥 |
PO52.5R |
吨 |
50 |
4 |
沙子 |
水洗砂 |
m3 |
1800 |
5 |
碎石 |
5-10mm |
m3 |
2050 |
6 |
碎石 |
20-40mm |
m3 |
2150 |
7 |
速凝剂 |
HHS |
吨 |
110 |
5、供货周期:2017年7-12月,具体交货日期以发货函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履约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制造商)或经营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4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2.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4近二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销售业绩,近三年销售业绩不少于三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4、本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7 月 5日至2017年7 月 17日
标书费价格:523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25日10时00分。(暂定, 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4.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