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热轧2050mm生产线粗轧区主线设备招标
1. 招标条件2017 年8月11日起至 2017 年 8月17日止,每天9: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轧2050mm生产线粗轧区主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河钢集团制定出台宣钢钢铁产能退出方案,连同唐钢、承钢部分产能一并整合重组、减量搬迁,在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建设河钢集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河钢集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本次采购设备概况如下:
2.1 设备名称:热轧2050mm生产线粗轧区主线设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同类设备(指不小于2000mm规格的热轧生产线粗轧区主线设备,下同)的设计、设备加工能力,拥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自200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同类设备的制造业绩。
说明: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可辨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价格可覆盖),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说明: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原件备查。
3.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均不应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受惩黑名单,否则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3.6 如招标项下设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辖范围,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最新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规定的目录产品,制造商应持有有效的资格文件。国家对相关设备或产品另有其他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 年8月11日起至 2017 年 8月17日止,每天9: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