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电厂一期烟囱烟气冷凝液汇流引导装置安装工程招标
1、项目概况
华能井冈山电厂一期#1、#2机组(2×300MW)原烟囱为两炉共用一座210/7.0m“单筒式”烟囱。近年来一期脱硫系统经超低排放改造,烟气运行温度降至45℃-55℃之间,近期安排进行烟囱钛复合板改造,烟囱钢内筒高213米为自上而下等径自立式,内筒采用钛复合板,烟气出口直径6.8米。因烟气形成大量凝结水雾附着于烟囱钢内筒内壁上,大部分会随烟气排入大气中,造成烟囱雨现象,为此需将此部分凝结水雾收集并通过特定路径引流至钢内筒底部导流板,特在一期烟囱钢内筒内设置烟气冷凝液汇流引导装置,达到减少烟囱酸雨排放的要求。
华能井冈山电厂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肖家垄。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含华能井冈山电厂一期烟囱烟气冷凝液汇流引导装置的所有的材料供货、施工制作和安装等全部工作。
投标方负责华能井冈山电厂一期烟囱烟气冷凝液汇流引导装置改造施工、材料采购,并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设备及其他物品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2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安装工程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含烟囱钛复合板改造业绩),以合同扫描为准,并提供相关联系人方式;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8月15日09:00起至2017年08月1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套。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