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招标
详见招标文件。
兰州大学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受兰州大学委托,对兰州大学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预算及标段划分等: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交货(实施)地点 |
交货(完成)期 |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
一 |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130万元 |
兰州大学校内 |
120日 |
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2)经营范围及拟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与本次投标货物(服务)相应的经营、代理(经销)资质,能全程参与并完成本项目,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以及畅通的问题响应机制和渠道等。(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