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伊犁新矿煤业23219工作面三机设备、泵站及相关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3219工作面三机设备、泵站及相关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2.2 项目地址: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霍城县八区团结路63号);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3219工作面三机设备、泵站及相关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2.4 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煤矿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3.2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保证不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
3.3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报名。
5.2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本项目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资料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不接受公证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