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乌拉特发电厂4、5号机组及公用系统DCS控制系统改造(设计、组态、调试、优化)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乌拉特电厂4、5号机组DCS和DEH控制系统分别采用GE新华有限公司的XDPS-400控制系统和上海新华XDC800控制系统,于2005投入运行,设备老化,故障率较高,拟进行改造。需要对新控制系统进行设计、组态、调试及优化等工作。
1.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含4号机组、5号机组主机及公用系统、输煤DCS控制系统、化学DCS控制系统、DEH控制系统、ETS控制系统、远程I/O站、GPS、与原系统的接口等)的设计、组态、调试、试验及优化等工作。
1.3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工期与硬件安装时间保持同步。
1.4 工程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发电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调总资格: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工程的调试经验,并应至少担任过副调总及以上职务;
(3)具有近五年内(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不少于2份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DCS系统调试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2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