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唐 » 集团采购 » 正文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本项目重新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408044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1锅炉分离器中心筒改造项目,包括原中心筒的拆除,新中心筒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和调试,包含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供货范围和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
5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现场安装施工在货到后25天内完成。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一亿元;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A级);
(3)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整套设计供货业绩合同不少于4份;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8)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以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1月07日(北京时间)期间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扫一扫快速入网
 
[ 大唐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大唐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