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苗尾·功果桥电厂2018~2020照明系统维护项目的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现就苗尾·功果桥电厂2018~2020照明系统维护项目(合同编号:MIWDC2018/T02、GGQDC2018/T12)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工程概况
1.1电站简介
苗尾•功果桥电厂是澜沧江流域首个“一厂两站”运行管理模式的电厂,下辖苗尾电站和功果桥电站两个水力发电站。苗尾电站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梯级开发的最下游一级电站,功果桥电站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梯级开发的最上游一级电站,两站相距约45km,以右岸沿江道路(云南-保山四级公路)相互贯通。功果桥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云龙县大栗树西侧,距大理(320国道距离)为158km(其中电站距320国道永保桥20km)。云南-保山四级公路从两电站坝址右岸通过,交通方便。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1.2.1功果桥电站2018-2020年度照明系统维护工作;
1.2.2苗尾电站2018-2020年度照明系统维护工作。
2.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2.5企业业绩:投标人应具有2个及以上水电站照明系统检修/维护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8.1在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8.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或其关联方。
2.8.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2.8.4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单位。
2.9拟从事本合同施工主要人员应具备下列最低要求:
2.9.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项目。
2.9.2维修电工: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电工证,具有照明维护相关的工作经验。根据电站照明系统维护工程量,配置驻厂维护电工不少于6人。
3.招标安排
3.1售标时间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8:00时进行发售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苗尾·功果桥电厂2018~2020照明系统维护项目的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现就苗尾·功果桥电厂2018~2020照明系统维护项目(合同编号:MIWDC2018/T02、GGQDC2018/T12)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工程概况
1.1电站简介
苗尾•功果桥电厂是澜沧江流域首个“一厂两站”运行管理模式的电厂,下辖苗尾电站和功果桥电站两个水力发电站。苗尾电站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梯级开发的最下游一级电站,功果桥电站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梯级开发的最上游一级电站,两站相距约45km,以右岸沿江道路(云南-保山四级公路)相互贯通。功果桥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云龙县大栗树西侧,距大理(320国道距离)为158km(其中电站距320国道永保桥20km)。云南-保山四级公路从两电站坝址右岸通过,交通方便。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
1.2.1功果桥电站2018-2020年度照明系统维护工作;
1.2.2苗尾电站2018-2020年度照明系统维护工作。
2.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3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2.5企业业绩:投标人应具有2个及以上水电站照明系统检修/维护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8.1在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8.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或其关联方。
2.8.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
2.8.4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单位。
2.9拟从事本合同施工主要人员应具备下列最低要求:
2.9.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项目。
2.9.2维修电工: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电工证,具有照明维护相关的工作经验。根据电站照明系统维护工程量,配置驻厂维护电工不少于6人。
3.招标安排
3.1售标时间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8:00时进行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