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3.1地理位置及对外交通
巴塘水电站坝址位于川藏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周围崇山峻岭,坝址右岸为西藏昌都芒康县,左岸为四川甘孜巴塘县,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827.0km,距康定县公路里程465km,距巴塘县公路里程9km。工程区无铁路、水运、航运直达线路,对外交通主要依托于公路运输。坝址左岸巴楚河河口现有G318通过。
距离本工程最近的铁路线有正在修建的滇藏铁路,其中广通至大理铁路的延伸线—大理至丽江铁路(大丽铁路)已建成通车。大丽铁路丽江货运站至工地公路里程为574km。
3.2枢纽布置方案
本工程以发电为主,为二等大(2)型工程。正常蓄水位为2545m,相应库容1.28亿m3,电站装机容量750MW(3台机),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3.93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4524h。
巴塘水电站主要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泄水建筑物(左岸开敞式溢洪道、左岸泄洪放空洞)、引水建筑物(左岸坝式进水口、明压力钢管)及左岸岸边发电厂房(地面主厂房、主变开关楼、尾水副厂房和尾水渠)和生态放水管。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3.3水文气象条件
巴塘坝址洪水主要由降雨形成,每年6月~9月为主汛期,12月~翌年3月为枯水期。4月份洪水大多发生在下旬,与5月份相连,所以将4月份、5月份作为一期。10月份、11月份主要为退水期,其流量的大小受当年洪水量级大小影响,最大流量出现时间均在上旬,各作为一期。
3.4进度计划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68个月,筹建期20个月(不计入总工期),准备期35个月,主体工程工期为30个月,完建工程工期为3个月。首台机发电工期为65个月,发电时间为第六年5月底。后续机组分别间隔1个月、2个月后投产发电。至第六年8月底,完成所有机电、金属结构安装及土建工作,整个工程竣工。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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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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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CHDTDZ101/16-JL-0201 |
主体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监理 |
如下所述 |
10000元 |
4.1招标范围
本标招标范围为除巴塘水电站筹建期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标合同服务范围以外的全部内容,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主体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监理标包括,但不仅限于:
1)拦河坝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2)溢洪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3)引水发电系统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4)过鱼设施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5)近坝岸坡处理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6)施工导流及泄洪放空洞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7)机电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8)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9)安全监测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10)渣场防护、治理及其附属工程
11)施工供水工程、砂石加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及其附属工程
12)接地系统、电缆沟、配电室、值班房、厂外透平油和绝缘油油库工程、柴油发电机房及其附属工程
13)环保、水保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14)与主体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
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是根据目前招标规划初步确定的范围,实际施工和监理过程中可能略有调整。
4.2监理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为自本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签订后进场之日开始至本招标项目的各项监理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为止。施工期为80个月,计划于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最后一个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计划于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近十年(2007年-2016年)必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具有坝高为50米及以上堆石坝工程监理业绩;
②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引水发电系统监理业绩;
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监理业绩。
上述条件不限于同一个工程。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6)派驻工地现场监理人员资格的要求: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②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工作15年及以上,并担任下述职务之一(任职5年及以上):
a、坝高为50米及以上堆石坝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b、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厂房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 专职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本项目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副总监,专职安全副总监必须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②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工作10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站主体工程专职安全副总监或安全部主任(含副主任)3年及以上;
3) 机电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大学专科以上电气、水动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并担任过2个大中型水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或调试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4) 合同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副总监或合同部主任(含副主任)经历。
5) 环水保副总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或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监理培训证书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从事环保水保工作10年及以上;
6)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年(2014年-2016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7)以上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要求。
(7)拟投入的二类及以上监理人员不得劳务派遣,三类监理人员中劳务派遣人员不得超三类监理人员总人数的50%。
(8)与本工程设计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6.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购买标书的时间
7.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 11月 27日17:00。
7.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1月 22日至 11月 27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