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华能长兴电厂全厂起重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安全工器具的检验检测、维修,安全带的检验。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9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具有同类型电厂检修维护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并提供以上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 月29日9:00时起至2017年12月5日17:00时止
华能长兴电厂全厂起重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安全工器具的检验检测、维修,安全带的检验。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9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安装、维修A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具有同类型电厂检修维护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并提供以上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 月29日9:00时起至2017年12月5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