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长春第三热电厂2018年度生物质燃料。
2、工程规模:DZL8-1.0/320-SC型热水炉。
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4、招标范围:长春第三热电厂2018年4月中旬-7月中旬机组全停期间所需的生物质燃料(预估量为1800吨)。
5、供货期: 2018年4月10日-2018年7月20日。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二、资格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应满足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
3、本标段允许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标段产品。
4、生产商投标的,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5、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或其生产商近三年具有3项及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