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CX03-SGZB18-0075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职工综合活动室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元宝山露天煤矿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元宝山露天煤矿职工综合活动室,一层建筑,建筑面积1046.5平米,建筑檐口高度9.5米,建筑总高度11.40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轻钢门式钢架,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基础结构形式混凝土独立基础,维护结构彩板厚120mm,彩板内外厚0.6mm,室内布置篮球场地、羽毛球场地,地板为塑胶地板和运动木地板。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职工综合活动室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 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最终验收证书,业绩认定原则以1.4.8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若今年未审计,请提供上一年度)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 7、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本单位)。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省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1.4.8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最终验收证书,以最终验收证书上的完工时间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注: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日期: 2018年03月13日 09:009:00起- 2018年03月23日 16:00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