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华宁东电厂2018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14
对神华国华宁东电厂2018年度氨水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宁东电厂2018年度氨水集中采购
2、招标编号:CSIEZB18010143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国华宁东电厂2018年度运行加药所需的氨水。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具体使用方的使用现场指定位置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18年底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300万元;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发电企业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氨水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液氨或氨溶液)、运输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或氨水)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氨水的运输能力(生产厂商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经销商必须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国华电厂配备固定的氨水运输车辆及人员,送货人员应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并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
5)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6)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氨水储存和周转能力;
7)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email proteed]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