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隆山镇长青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2 建设地点:彰武县兴隆山镇
2.3工程规模:建设村级光伏100kw电站1座,项目建设在彰武县长青牧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总面积2500平方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4招标范围:行使EPC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2.5质量要求:设计、采购、施工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6工期要求:于2018年4月25日前并网发电。
2.7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注册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