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柴油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台山至开平快速路主线项目路线总长约17.657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33.5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设桥梁12座,通道涵34座,一条187m长隧道。项目总投资约23.786亿元,项目建安费约12.767亿元。工程建设计划工期为36个月。
2、招标范围:柴油
采购名称、规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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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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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 |
国Ⅴ 0# |
吨 |
70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台开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招标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
3.1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报价:报价以2018年3月19日台山市中石化加油站挂牌价(0.7601万元/吨)为准,具体结算单价以通知送货日台山市中石化加油站挂牌价为依据。
4、交货时间:约2018年4月至合同工程完工;按月度计划及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规格型号及对应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台开快速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确切地点由招标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工产品、成品油或柴油销售批发(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和一定的垫资能力。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工产品、成品油或柴油销售批发,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省级区域代理资质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投标厂商或代理商均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合法成品油生产、销售资格书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并承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能满足标准要求。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