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澜沧江流域水电站运行期2020-2021 年陆生生态监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澜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装机总容量1998 万千瓦,计划对2020 年澜沧江流域云南段干流各梯级水电站的陆生生态监测工作(包括已建成运行的乌弄龙、里底、苗尾、功果桥、小湾、漫湾、糯扎渡和景洪电站等8 个电站)及流域陆生生态调查咨询服务工作进行统一采购。工期:计划2020 年7 月至2021 年12 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澜沧江流域水电站运行期2020-2021 年陆生生态监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澜沧江流域水电站运行期2020-2021 年陆生生态监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近5 年(2015 年1 月1 日之后),至少具有1 项Ⅰ等大(一)型水利水电工程陆生生态监测(调查)工作业绩(含正在实施项目),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生态学或林学或生物学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 年(2015 年1 月1 日之后)担任过类似监测(调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06 月02 日 09 时00 分到2020 年06 月08 日 17 时00 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