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2 规模:2X200MW 燃煤供热机组。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3.1 名称:脱硫剂石灰石粉
2.3.2 数量:全年计划使用约21000吨,依据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2.3.3 技术规格
项目 |
单位 |
质量标准 |
细度 |
有效粒径 |
325目通过率≥90% |
CaCO3 |
重量百分比% |
≥90% |
MgCO3 |
重量百分比% |
≤2% |
杂质含量(主要包括: SiO2、AI2O3、Fe2O3等) |
重量百分比% |
≤8% |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厂区脱硫系统脱硫剂仓内。
2.5 交货期: 2023年1月1日 开始供货,至2023年12月31日陆续供完;若北方公司进行统一采购执行供货后,本合同自行中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火电厂脱硫剂石灰石类供货合同业绩。(以用投标人名称与业主/用户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且合同必须包括: 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签订合同双方鲜章、 签订合同时间等合同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矿山生产型企业,具有采矿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8日9:00起至2022年11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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