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大唐国际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30MW/30MWh储能电站作为永修江夏、三角光伏项目的配套设施,已由永修县行政审批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111-360425-04-01-418226(826639),项目业主为江西大唐国际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30%自有资金和70%融资,招标人为江西大唐国际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2.2建设规模:30MW/30MWh储能电站。
2.3计划工期:暂定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11月13日。施工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5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开工:以主体工程开工为标志。
竣工:以整站设备并网投运后满足能源局性能试验验收条件为标志。
2.4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的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工程为江西大唐国际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30MW/30MWh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共一个标段。
(1)招标范围包括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基础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含储能系统消防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包括储能系统电池簇、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双向变流器(以下简称PCS)、储能本地控制单元、电池舱、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冷却设备、冷却管道、环境监测、配电、在线监测及火灾预警、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电池仓内所有电气设备及系统许烤炉防爆要求)、储能集装箱内部和外部设备间设备间电缆、通信线缆及所有设备对应的附件等。
其中电池簇包含储能电池、电池插箱(含风扇)、电池管理系统(以下简称BMS)和电池架、高压箱、配套附件及直流电缆。储能电池采用全新磷酸铁锂电池。
本项目中储能系统外部电缆,包括储能系统至并网点电缆、电池舱至交流器舱的直流电缆、两个储能单元之间的交流电缆、储能系统辅助供电接入线缆、控制用电缆及其它所有电缆由投标人提供、并负责敷设、防火、安装、调试(含涉网(并网性能)试验)。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全套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本项目招标储能总容量为30MW/30MWh,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本项目分界点为: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与储能设备在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连接处(电气),储能区域内储能所有设备基础(土建)。
(2)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建造
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相关设备等;以及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负责储能电站的全部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升压设备、消防、监控相关设备、变配电设备、建筑材料、高低压电缆、二次电缆、通讯电缆及光缆)等。储能电站数据符合招标方要求的设备标志标识的采购、安装到位。电池舱、PCS舱、升压变压器等储能单元设备名称、标识必须统一,严格遵守大唐要求并提供运行说明书需设置具备人脸或指纹识别功能的电子门禁系统。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选用招标方提供的质量相当于或高于的供应商或品牌中选取,品牌、价格、型号、规格、参数、标准等需要得到招标方认可。
(3)建安工程
储能电站的全部临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所有储能系统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地下设施、设备基础及地基处理。
(4)其他
1)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防雷检测、消防、劳动卫生等;
2)办理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火灾报警装置及消防报验、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池储能系统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4)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储能电站、本项目接入工程的施工及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和所涉及的相关电网协调工作;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
5)施工完毕后将测绘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实验报告及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专用工具、专用仪器等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及备品、备件移交招标方。
6)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咨询。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5招标范围不包含内容
1)永久土地征用费
2)前期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节能报告、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表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及验收、安全预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
3)场地勘察、厂平
4)监理、审计、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
5)能源局组织验收的性能验收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承试四级,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具备电芯/电池模组、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其中任意一类设备生产能力或储能系统集成能力;
所投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BMS、EMS、PCS)应具有CGC或CQC或TUV或VDE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CNAS、CMA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其中BMS、PCS系统需具有CNAS、CMA标志。;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2个1C磷酸铁锂电池集中储能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单个项目储能规模不小于30MWh。(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光伏配套储能或其它含储能项目(综合能源、多能互补等)工程的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位的经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或竣工类证明等材料,必须提供本项目证明材料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2个或2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方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均大于0;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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