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鲁河乡境内。
2.2建设规模:150MW。
2.3计划工期: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77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道路施工(长度约26km,包括挖填方、路面结构层、路基换填、管涵、排水沟、警示牌、指示牌、交通标志、土方外运、配合设计单位交桩和接桩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验收(含质量监检等)、移交的服务。
2.5根据地方政府水保、环保政策要求及项目道路实际情况,道路土方开挖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弃运、外运,不得堆放在道路两侧,如发生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协议书、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
事项目管理工作,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风场道路工程施工或相同等级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或49.5MW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竣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包含能证明其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可附任命书)、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20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此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
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