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唐七台河罗泉200MW风电项目业主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3,招标人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罗泉村附近。
2.2建设规模:200MW。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4年03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64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03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64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该工期为计划监理服务工期,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提前或延期开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不可抗力、政策调整、冬季停工等时间,不计入计划监理服务工期。)
2.5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达标投产、优化设计、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等各阶段监理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入场道路、场内道路、风机平台、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风电机组及箱变设备安装工程,场区35kV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内土建(含综合楼装饰装修)及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送出工程及对侧间隔、10kV备用电源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监理工作。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含在本标范围,配合开展环评水保验收工作。
2.6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待大唐七台河罗泉200MW风电项目成立项目公司后,招标人变更为项目公司。待签订合同时,若项目公司已成立,由该项目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若未成立项目公司,暂由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中标单位与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三方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将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项目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等级风电场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内具备1个及以上49.5MW及以上等级风电机组项目的总监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可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任命文件)。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子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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