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21〕1029号】批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为自筹资本金为20%,其余由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B标段#2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2项目的建设规模为: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日历天数73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B标段#2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储灰场、补给水工程、地基处理、临时工程、管带机基础;码头船底至厂区大件运输、物资代保管配合等;单体调试,配合完成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特殊调试。具体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附件一。
2.5授标原则: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则优先授予A标段#1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CWEME-202310HYZJ-S020)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将不再成为B标段#2机组及部分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施工(CWEME-202310HYZJ-S021)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台及以上1000MW级燃煤机组主体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运业绩,同时近10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还须具有至少1座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烟囱建筑工程施工已完成竣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至少1台1000MW级燃煤机组主体工程已完成投运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6号令)相关要求。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其他要求具体如下:3.7.1联合体成员中负责主体安装的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台及以上1000MW级燃煤机组主体安装工程施工已完成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须具有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6号令)相关要求;
3.7.2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建筑的施工单位须具有下列要求:
(1)负责主厂房建筑工程施工的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台及以上1000MW级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已完成竣工业绩;或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个及以上工业建筑类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施工已完成竣工业绩。
(2)负责烟囱建筑工程施工的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近10年(201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座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烟囱建筑工程施工已完成竣工业绩;
(3)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7.3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
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至少1台1000MW级燃煤机组主体工程已完成投运的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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