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梁河尹家寨82MW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占比20%,融资占比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603YNYJZ2J-S001
2.2 项目名称:(云南公司)云南梁河尹家寨82MW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德宏州梁河县
2.4 建设规模:82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4 月15 日至2026 年11 月30 日,共233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该项目为茶光互补项目,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茶地茶园间作业场景。该项目包含光伏发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道路工程、110kV 升压站的施工、采购、调试、服务(含各类前期专题协调配合工作、部分专题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光伏发电场区、集电线路、道路工程、110kV 升压站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等。包含光伏厂区部分:清表,桩基础,试桩,支架安装、组件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接地工程,逆变器安装,通讯柜安装,视频监控安装,电缆槽盒及桥架安装,围栏等施工;集电线路部分:塔基、组塔、架线、电缆直埋、分接箱基础及安装、接地工程等施工;道路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场区场外道路的改建(满足大件设备运输的需求)、场内道路的新建、扩建、修缮、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等施工;升压站部分:场平,设备基础,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构筑物,接地工程,消防、生活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采暖通风、照明系统等,10kV 备用变,围墙、围栏,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等施工,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由于投标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纠纷处理(如损坏老百姓土
地、神山、神树、山神石、坟地、群众纠纷、上访、上级管理部门或政府部门通报、舆论事件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2)采购:甲供设备仅包含设备本体及专用附件。除甲供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及材料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并负责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甲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3)检测、试验、调试:
投标人应负责对材料(含光伏组件支架及甲供材料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负责光伏区工程桩检测、试桩、地基检测、基建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箱变检测等)。所有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试验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执行。根据质监站规范要求由招标人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如组件、支架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招标人名义签订合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质监站具体要求为准,所有试验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时间执行。
(1)投标人负责完成所有投产设备(含接入新建升压站及改造升压站)的安装、系统调试及全场联合调试,确保设备满足电网投运前的各项试验与测试要求。
(2)投标人须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含全场新建及改造项目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计量协议、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投标人负责带电前试验:对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QCDT10112001-2022)》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保护定值核算,二次复核试验,网络等保测评,网络风险评估报告,油化验,表计定检。并负责并网前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二次系统硬压板监测并传调度
(3)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全部涉网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电能质量测试,有功/无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故障穿越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及低压穿越验证,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测试,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电气仿真模型验证,AGC 及AVC 试验等。试验项目及标准以投产时电网最新要求为准,所有涉网试验须在试运行启动后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最终试验报告,其方法、标准及报告须符合国家及行业、云南电网标准。
(4)负责将全部场站生产运行数据接入云南电网调度中心、大唐大数据中心、昆明集控中心及运维中心,包括相关硬件、软件的采购、安装与调试工作。
(5)电力监控系统和辅助系统测评和备案、安全防护评估,满足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
〔2022〕71 号要求。由投标人负责并网前完成网络安全等保测评,商用密码评估并完成整改,取得备案。
(4)服务:
招标人负责部分:
(a)取得项目备案、用地手续、林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调查报告、接入系统设计和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防护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等的审批意见;(b)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光伏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理。
(c)招标人负责工程所涉及的光伏区、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占用土地征占用、林(草)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拆迁等相关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投标人负责部分:
(a)配合投标人办理永久用地测量及现场工作、光伏场区征租地相关工作等。
(b)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交的《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安排工程用地,超出范围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非投标人原因除外)。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除招标人已办理的林(草)土地用地范围外的临时占地(包括施工道路、复耕、甲供设备进场发生临时土地占用等),有关林(草)地、土地征占用、复耕、迁移由投标人负责处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c)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d)人身意外伤害险(不低于120 万元/人,保险的范围要与作业类型匹配)、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施工设备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e)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安保(每个施工作业面及材料堆放区安保人员不少于1 人并设置相关摄像头),并设置24 小时值班门岗,进行不间断巡逻;建设期施工区域现场监控,现场布置远程无线视频监控终端,根据大唐集团公司智能视频调度融合平台视频数据接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现场摄像头等使用和安全监护。(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视频3
监控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大唐集团工〔2024〕38 号)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前视频监控要求,满足集团要求))。
(f)按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四优工程”创建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四优”工程策划及实施,影像资料收集、制作。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规范》等标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g)投标人配合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审计、工程总结算、竣工决算、后评估工作等。
(h)项目专项消防,防雷检测,工程档案竣工移交,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备案、用地手续、林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专题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调查报告、接入系统设计和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防护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等的审批意见获取,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i)项目管理,工程消缺,工程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
(j)同时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乙供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
(k)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预案(备案、验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施工期(编制、评审、备案))。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全容量并网后3 个月内完成工程移交生产、5 个月内完成工程总结算、6 个月内完成环水保等各专项验收。
投标人用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尹家寨光伏电站满足并网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先进光伏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6-03-1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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