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公司)现装机规模为 2*600MW 亚临界机组,1#、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9 月和 2009 年 1 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入商业运营,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投入运行。厂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距沪昆高铁铜仁南站、三穗站均只有 30 余分钟车程,距沪昆高速路青溪出口约 1.5km,交通十分便利。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I 标段:黔东公司氨水等化学药品采购,主要包括氨水 4000 桶、杀菌灭藻剂 40000 公斤、聚合氯化铝 120 吨、聚丙烯酰胺 1000 公斤、磷酸三钠 200 瓶、氢氧化钠 1200 瓶、氢氧化钾400 瓶。
2、II 标段:黔东公司酸碱等化学药品采购,主要包括 98%浓硫酸 1200 吨、 93%浓硫酸 800 吨、30%氢氧化钠 1200 吨和 31%盐酸 1600 吨。
2.2.1 此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根据招标人的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货,最终供货总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求量为准。
2.2.2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硫酸和液碱采购单价和供货单价随国家统计局月平均单价浮动,其余化学药品为固定单价,如现场使用量偏低,投标人不应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2.2.3 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供货要求。
2.3 货期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提出,氨水、杀菌灭藻剂、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磷酸三钠、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168小时内到厂;浓硫酸、液碱、盐酸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到厂。
2.4 交货地点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黔东公司指定地点。
2.5 合同执行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I 标段和 II 标段通用资质要求:
3.2.1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产品厂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授权证明。
3.2.2 投标人具有销售危化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3.2.3 投标人自行运输药品的,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委托其他单位运输药品的,提供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合作证明。经营范围应包含 8 类腐蚀性物质。
II 标段投标人特需资质:
3.2.4 投标人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硫酸、氢氧化钠和盐酸。
3.2.5 投标人具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品种、销售量中包含盐酸(≥1600 吨)和硫酸(≥2000 吨)。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 5 年内火电厂 1 年(含)以上的类似药品供货业绩证明(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金额应大于 80 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需同时提供联系方式可以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3-2025)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3-2025)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
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6 其他
3.6.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
(5)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2026 年 4 月 2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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