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嘉兴商飞客服基地0.94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新塍镇商飞路100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浙江嘉兴商飞客服基地0.94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EPC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为总承包工程模式,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处理、政府沟通、证照办理、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勘察、初步设计(需满足通过电网公司以及相关部门评审要求)、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竣工图绘制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包含电能质量报告编制获批,如需);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试验与检测、运输、卸货、堆存及堆场、二次倒运(含厂区内材料及设备转运)、管理相关所有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含项目中所有涉及永久性防护等);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交接试验、涉网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并网验收、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消防、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等);各种专项验收工作及前期和过程手续办理、厂方业主沟通协调;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设计阶段
第一阶段
1.合同生效后7天内提交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成果及报告(如需)。
2.合同生效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①需满足通过电网公司评审要求、并协助完成接入批复的办理;②需协助新建BIPV车棚的备案。待取得接入批复及车棚备案后初步设计方可收口)。
3.合同生效后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通过电网公司图审,如需)。
第二阶段(具体以启动PC施工的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1.待施工图经电网公司图审通过后(如需),启动现场PC施工。
2.项目并网验收后20天内提交竣工图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2)光伏场区(混凝土屋面、新建BIPV车棚)、集电线路(主要包括光伏方阵至逆变器、逆变器至汇流箱及并网柜、汇流箱至并网柜、并网柜至配电房接入点)、电气系统设备(含预制舱、并网柜、电缆、电缆桥架、监控、厂房电气系统连接及改造等)整个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含光伏组件)及施工【含新建BIPV车棚、设备基础施工、配电室改造、组件安装、永久性防护栏杆、电缆穿管直埋敷设开挖回填、电缆井施工、电缆桥架安装施工、电缆敷设、电缆防火封堵、破路及恢复、绿化恢复等】工作。
(3)本工程光伏电站发电系统由发电单元构成。发电单元包括光伏阵列、逆变器及数据采集终端组成。光伏监控系统具备监控光伏电站各设备运行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并网柜运行参数、安全自动装置、逆变器、计量电能表、光功率预测、无功补偿装置等。本工程监控系统需接入华润区域集中监控系统;
(4)新建BIPV车棚内充电桩配套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充电桩配套设备含:电缆、配电箱、分接箱等;不含充电桩主机设备采购及安装)。
(5)项目电缆利用四周绿化带进行穿管敷设所涉及的开挖回填、电缆井施工、电缆敷设、绿化恢复等工作。
(6)与本工程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设计、施工,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等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其它政策处理、政府沟通、证照办理的具体事宜。
(7)屋面及预制舱永久性围栏、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光伏组件)、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组件、电缆、土建材料等需要第三方检测(组件按照组件技术协议要求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8)所有物资由投标人负责卸货、接收、转运和保管,由投标人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满足所有设备材料(含光伏组件)的堆放要求。
(9)因施工原因原有硬化路面损坏的赔偿及修复等保障项目设备及材料运输畅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协调费、迁移费(电力、通讯设施、构建筑物等)、补偿费、建筑垃圾及固体废弃物清运等费用。
(10)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
(11)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工程验收(含消防、电网、质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2)施工保险(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外)。
本工程作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勘测、设计、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电力质监验收、地方职能部门质监验收、其他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配合本标段内的的接入批复、并网手续办理、新建BIPV车棚备案、厂方业主沟通协调等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本工程内所涉及的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校核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交货期/工期: 暂定开工时间2026年8月15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6年12月15日,竣工时间2027年3月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根据分工应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及等级为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日前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根据分工应具备:至少 2 个承担范围内单体容量在1MWp 及以上已完工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业绩(含EPC),以及2 个单体容量在1MWp 及以上的已完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含EPC)(同时包含建筑及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业绩无效)。
注:①设计、施工业绩可以包含在不同合同中。②以上业绩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工期和签订时间内容的页面、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施工业绩需提供已完工证明,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③已完工证明资料需有发包人或建设单位盖章,已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投产证明等能说明项目完工情况的材料扫描件,无完工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及设总要求:①项目经理:
(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2)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未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二级建造师除外);(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②设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投标人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主要责任)。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8、其他要求:/
三、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20日 -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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