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半岛东南侧和牛头尾西北侧,包含兴化湾一期和兴化湾二期项目。其中,兴化湾一期项目场址中心距岸线约3.0km,平均水深5.5m,面积约23.6km²,总装机容量为77.4MW;兴化湾二期项目场址中心距岸线约2.2km,平均水深4.1m,面积约9.6km²,装机容量280MW。风电场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
根据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航标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福清海峡公司在一期项目风场内配布1座灯浮标、7座灯桩(含6个AIS航标及1个雷达应答器)。在二期项目风场内配布10座灯桩(含10个AIS航标);在一期、二期项目42座平台上安装发光标识牌灯阵(每台风机平台2面),通过布设上述助航设施,引导船舶安全快速通过该水域,确保风电场通航船舶安全。
2.2招标范围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2027-2028年度助航设施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1座灯浮标、7座灯桩(含6个AIS航标及1个雷达应答器)维护工作;
(2)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10座灯桩,含10个AIS航标的维护工作;
(3)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42座(每个风机平台2面)发光标识牌灯阵、光伏板、遥控遥测终端维护工作。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为 24 个月,计划服务期限为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场航标施工或至少1项服务期1年及以上的海上风电场航标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如为维护业绩)等信息);
(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航标管理或航标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且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场航标施工或海上风电场航标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②运维人员资质(不含项目负责人):现场助航设施运维成员不少于3人,且运维人员须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含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等)或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从事助航设施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成员应为投标单位在册员工,并提供团队成员至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须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及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情况,应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其他财务会计材料);
(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的船舶须具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并提供准航区域为近海或沿海航区的有效证明文件;
②拟投入船舶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种类为航标船或工作船或辅助交通船等(属租赁的船机设备须附租赁意向协议等)。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8月28日14时整至2026年9月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