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恒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5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河北恒科新能源材料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河北恒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26ZC2103

3. 资金来源:中标人筹备

4.使用方:河北恒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5. 采购范围:

一期为已建成厂房屋顶,预测装机容量约 5.5 MWp;

二期为新建厂房屋顶,拟建容量约 19.5 MWp;本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光伏发电优先供给本用户内部负荷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共电网补充,系统配置防逆流装置,不向公共电网输送任何剩余电量,无余电上网,不产生上网售电收益。

6. 合作期限:河北恒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25年(含建设期:一期6个月,二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起)

7. 服务地点:河北恒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招标人指定厂区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

2. 项目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投资建设所需的自有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合同义务,并具备良好的项目落地执行能力(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声明函)

3. 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承接或投资建设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资额或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光伏项目(业绩要求不能是单一的储能项目)。

4.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资金存款证明;

5. 信誉要求:

(1) 近三年内(2023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因围标、串标、行贿谋取中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纪、严重违约等行为被施以行政处罚;

(2) 近三年内(2023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因违反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近三年内(2023年9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中国建材集团领导人员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所承办的企业,以及被中国建材集团列入一级“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须通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文件

发售时间:2026年9月14日17:00至2026年9月19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51957412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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