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一套智能运维助手模块,旨在提升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的智能化服务水平,强化信息安全管控,改善数据查询交互体验,实现与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的深度集成与高效对接。具体工作范围为:
第一阶段完成以下实施内容:
1、完成多渠道接入、智能运维助手对话页面、智能运维机器人、转人工客服、客服坐席工作台、智能问数对接(一阶段)、知识库管理、AI管理模块、基础数据对接、权限管理等模块的开发、测试并部署上线;
2、配合招标人完成供应商、内部单位用户/领导等核心用户类型的知识库梳理及智能运维助手实施。
第二阶段完成以下实施内容:
1、完成所有模块的开发、测试并部署上线;
2、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内容的业务监测及优化;
3、配合招标人完成所有用户类型的知识库梳理及智能运维助手实施;
4、完成浙能智能体平台对接;
5、完成移动端的开发建设,接入浙能移动应用。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自2023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硬件)的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运维助手或智能客服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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