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 工程项目名称:华能打鼓寨风电场(94MW)工程
1.1.2 工程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的水南圩乡、尖峰乡境内
1.1.3 工程项目规模:本工程装机容量为94MW
1.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1.1.4.1总体策划要求
本工程拟定于2017年4月道路具备开工条件,升压站拟定于2017年7月15日开工,升压站倒送电拟定于2018年10月10日,首台风机吊装拟定于2018年4月10日,其中第一批机组拟定于2018年10月25日投产发电,全部机组拟定于2018年年低投产发电。
1.1.4.2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需的相关勘察资料。投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必须满足招标人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期时间,能够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图纸,满足工程进度的图纸需要。因非投标人原因而造成设计延误,则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尽可能满足工程需要。
1.1.4.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微观选址及主机选型报告、道路专题报告、升压站专题报告(含必备图纸),主机定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优化报告。
1.1.5质量目标:
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风力发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要求。达到行业内一流工程标准。
1.2招标范围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4近3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100MW及以上规模山地风电工程勘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的确认文件);
2.5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2个100MW以上(含80MW)山地风电场工程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2.6五年内并无因设计原因而引发的基建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2.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有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